教务处工作职责
一、执行上级的方针、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拟定全校教学工作计划;制定有关教学规章制度;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专业的设置与调整、教学改革意见和建议,报请学校领导审定后组织实施。
二、组织各学院(系、部)制订和实施各专业教学计划,并检查实施情况。
三、组织进行教学质量的检查,总结推广教学经验,提出提高教学质量的方案和措施。
四、负责全校本科学生的学籍管理、成绩管理,学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学士学位的授予工作,以及旁听学生的管理工作。
五、受理有关教务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
六、组织编排全校课程表及考务工作。
七、管理多媒体教室、电化教室等公共教学设施,组织有关电教设备、软件的维护及升级换代。
八、配合人事处核算教师教学工作量。
九、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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