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全日制校区团委、学生处及教务处: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促进青年学生健康成长,引导和激励学生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深入学习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宪法》尊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勤于学习、勇于创造、乐于奉献,参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加强学风、校风建设,进一步推动我院争先创优活动的开展,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2014—2015学年上学期三好学生、优秀团干部和先进班级集体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就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校区的学生和班级集体。
二、表彰名称
郑州理工专修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团干部、先进班级集体。
三、表彰比例
(一)、三好学生按班级实有人数的6%评选;优秀团干部按团支部实际建制的40%评选,先进班级集体的比例为班级总数的5%。
(二)、三好学生、优秀团干部属应届毕业班学生的,其人数不超过表彰数的百分之二十。
四、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在党、团组织开展的各种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了解和熟悉国际国内的时事政治,关心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并用辩证的观点观察、分析社会现象,能自觉抵制和批评不良思想和言行;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在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进程中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2.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生手册》,没有任何违纪处分;乐于奉献,维护集体荣誉;保护环境,节约资源;追求和谐,富有社会责任感;广泛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尊老爱幼,关心他人,诚实守信,为人正直,处事公道;热爱劳动,有良好的生活方式和文明修养,获得学院、家庭、社区的好评。
3.学业技艺:具有科学的思维方式和创新意识,学习目的正确,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虚心好学,刻苦钻研,牢固掌握基本知识和技能,且学有专长或有较宽的知识面,注重实践,具备良好的审美情趣和能力,各门学习成绩均为优良。
4.身心素质:认真参加体育锻炼和军政训练,体育成绩达标,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具有坚强的意志品质和承受挫折的能力,具有自尊自爱、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的良好心理素质。
(二)、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
除应具备三好学生评选条件之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积极参与学院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关心了解同学的思想状况,主动为学校和社区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2.积极自主、有创造性地开展班、团工作,认真完成院、系交给的各项任务,在师生间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组织管理、协调合作的能力,并具备某方面的突出才能,有显著的成绩。
3.民主作风较好,能正确对待成绩和荣誉,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密切联系同学,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在团结带领同学参加班级、学院、社区活动中起示范带头作用。
(三)、先进班级集体评选条件
1.班级集体拥护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定期学习实践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关心国际国内时事政治,关注学院、社会、国家的建设与发展;群策群力,积极投入社会考察、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且表现突出,在学院和社区中有良好的声誉。
2.班级集体能注重和谐文化的建设。营造和谐的人际关系,促进师生共同成长,并有突出的事例,有正确的舆论和良好的班风,具有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运作机制。班级集体建设中有一支个人潜能得到发挥,有较强服务意识,并起到先进示范作用的核心骨干队伍。
3.班级集体能够创造集体与个人共同发展的良好空间,学习气氛浓厚,教学相长,互帮互助;积极开展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思想道德、社会实践、科技文体等社团活动,成绩显著;具有较强的凝聚力。
五、评选要求和方法
1.加强领导,严格管理。
三好学生、优秀团干部和先进班级集体的评选活动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也是衡量学校德育工作和教育质量的重要标准之一。全日制校区要把评选工作纳入到学院德育常规管理之中。院团委、学生处、教务处具体负责评选表彰工作,积极开展评选工作的宣传,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杜绝不正之风。
2.民主推荐,规范操作。
班主任(辅导员)要在认真总结初评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发挥团组织的作用,充分尊重学生的民主权利。三好学生、优秀团干部候选人的产生过程要规范,一般先由民主推荐,师生共同评议,再经团委和学生处、教务处确定候选人报全日制校区党政领导集体讨论审定。审定的候选人名单要公示7天,再上报学院。
六、表彰奖励办法
1.学院将对评选出的三好学生、优秀团干部进行命名表彰,颁发证书,先进事迹材料登记表放入学生档案。
2.学院将对评选出的先进班级集体进行命名表彰,颁发奖状,班级集体先进事迹登记表放入班主任本人档案,作为评选先进的参考。
七、评选活动时间安排
2014年12月26日(星期五)前各班级完成评选工作,并将先进个人和先进班级集体的名单以及有关材料统一报至学生处。
附件1:2014—2015学年上学期郑州理工专修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申报表。
附件2:2014—2015学年上学期郑州理工专修学院先进班级集体申报表。
特此通知!
郑州理工专修学院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郑重声明:近期发现有人假冒我院网站行骗招生,侵害我院合法权益和学院声誉的我们将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0371-60109636 【查看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