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院系:
按照学院全年整体规划,我院将对11级毕业生进行推荐就业安置工作,经学院理事会研究,成立11级毕业生推荐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任命:
李庆副院长兼任11级毕业生推荐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石林山副院长兼任11级毕业生推荐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杨太红处长、付建涛处长兼任11级毕业生推荐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李孟副处长兼任11级毕业生推荐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学生推荐就业工作关系着学院声誉,关系着学生前途,在学生就业工作中,学院不允许向学生家长及学生收取任何安置费用,不允许收取学生及家长任何礼物及有价证券,做到“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对于就业的学生,学院领导小组要督促用人单位与学生签订劳动合同及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对于就业的学生及时向学生了解就业情况并建立就业学生就业跟踪档案。
重大问题及时向学院理事会报告。
特此通知!
郑州理工专修学院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一日
郑重声明:近期发现有人假冒我院网站行骗招生,侵害我院合法权益和学院声誉的我们将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0371-60109636 【查看详细】